办麻醉卡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申办麻醉卡要带哪些资料

1.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一周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应写明诊断情况、疼痛程度、需要注射或口服镇痛)并加盖疾病诊断证明章。

2.患者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1周以内证明材料,写明患者居住所在地,因患癌症需使用麻醉药品止疼,并说明前来办卡人(持卡购买麻醉药品的人)与患者的关系,并加盖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印章,另加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专章。

3.诊断依据:确诊为癌症的CT、B超、病理切片等检查报告单或复印件。

4.办卡人(持卡购买麻醉药品的人)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5.患者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件、复印件。

麻醉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麻醉药品止痛)。

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

3、取药人(只能指定专人取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材料(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盖章,再到属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二者有一即可),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即档案室)打印。

6、挂号(一楼门诊大厅,挂“全科医疗科”号)。

7、医务部签字(奉天楼5楼)。

8、办卡。

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第六条 《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