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法律分析:以《水法》《土地管理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按照依法依规、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线,推进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法律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轻重缓急。区分轻重缓急,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位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河湖和水利工程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
3.先易后难。先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后确定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简称先划界、后确权)。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划界、确权,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
4.因地制宜。按照节约利用土地、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划界原则和标准。
5.分级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中央直管河湖和水利工程由流域机构等部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地方予以支持配合;地方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部和流域机构予以指导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