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有什么限制

缓刑期间限制如下:

1、在缓刑考验期内,服刑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按规定及时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不随意离开居住地,离开或迁居要及时报告考察机关并获得批准后再进行;

3、会客也需要严格遵守有关会客规定,避免见不应当会见的人,并且将会客计划及时报备;

4、还需依法进行社区矫正;

5、如果服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遵守规则,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相反,如果对上述要求有所违反,将撤销缓刑,予以执行。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的适用条件和对象如下:

1、适用对象: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所有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2)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同时符合所有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3)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适用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