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的发展简史
欧盟早在1995年就在相关数据保护法律中提出了“被遗忘权”概念,任何公民可以在其个人数据不再需要时提出删除要求。欧盟委员会从2012年开始建议制定关于“网上被遗忘权利”的法律,提议包括要求搜索引擎修改结果,以符合欧盟保护个人信息的方针。
美国加州也通过了“橡皮”法律,要求科技公司应用户要求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这项新规将于2015年生效,并有可能催生相关诉讼。
北京时间2014年6月26日谷歌宣布,已经开始根据欧盟最高法院的裁定而在搜索结果中删除一些特定内容,给予用户“被遗忘权”。欧盟最高法院2014年5月裁定,允许用户从搜索引擎结果页面中删除自己的名字或者相关历史事件,即所谓“被遗忘的权利”。根据该裁决,用户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当中隐藏特定条目。谷歌称,工程师们加班加点地对技术架构进行了调整,从而执行欧盟的该裁决。对于应用户要求而已经删除的内容,谷歌已经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了用户。谷歌只处理了一少部分用户请求。谷歌本月中旬曾表示,已收到约5万个请求。谷歌发言人称:“从本周起,我们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对收到的请求进行了删除。对于我们而言, 这是一项新任务,需要对每一个用户请求进行评估,我们会尽快对此展开评估。”任何个人提交的请求必须指定他们希望删除的链接,以及删除的理由,这些理由必须让谷歌内部审查小组满意。对于那些通过审核的请求,谷歌将在28个欧盟成员国的谷歌网站搜索结果中删除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