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家庭暴力的惩罚是什么

您好。

一 针对加害人,加害人的家暴行为,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加害人的家暴行为已经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二 被害人已经申请人身保护令,加害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若尚且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训诫,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 针对第三方,如学校、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等第三方及其工作人员,本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报案,造成严重的后果,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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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5.《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5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2022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