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用喇叭有法律规定吗
疫情用喇叭有法律规定,不得违背治安管理条例。同时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不能使喇叭分贝过大,宣传效果不佳且扰民。宣传本意是好事,但是宣传声音过大,并只在一处播放,导致住的近的居民关着窗塞着耳塞也无法避免,住得远的居民也听不见,违背宣传本意。
防疫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多选择大家喜闻乐见的、能够接受的方式。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还需要考虑“防疫喇叭”的方式是不是最好的?就目前的情况看,防疫宣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比如,小区都有居民群,一些核酸检测的时间,疫情防控的措施,就可以选择这些“平静的方式”告知,也可以发布微信公众号,也可以防放“防疫明白纸”等等。
做核酸的时候,物业公司或者社区部门通知一下就可以了,大家都已经熟悉了做核酸的程序和时间,没有必要让“防疫喇叭”大喊大叫,而且是反反复复。最值得一说的则是一些防疫措施的宣传,防疫了这么久,对于防疫措施大家也都知道了,尤其是一些“出门戴口罩”“出行要亮码”的常态规定,实在没有必要用“防疫喇叭”半夜三更的循环播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
国家实行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明确有关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