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采伐多少方才立案

无证采伐10立方米才会立案。

1、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

2、根据此规定,在没有办理相关采伐许可的情况下,滥伐林木超过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就属于犯罪行为。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伐,即森林采伐,是根据林业经营的目的和要求,对林木进行砍伐的作业。拼音:cǎi fá木材生产的基本工序之一。包括林木成熟前的抚育采伐和成熟林、过熟林的主伐。

条件:

(1)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3)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4)个人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在森林采伐更新方面,国家曾先后颁发过三个规程:

①1956年由林业部颁发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

②1960年由林业部颁发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

③1973年由农林部颁发的《森林采伐更新规程》。该管理办法是在总结上述三个规程的制定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对森林采伐的种类,采伐许可证的管理,用材林的主伐方式及其技术规程,水库和湖泊周围、江河和干渠两岸、铁路和公路干线两侧等特殊地带森林采伐的特殊要求,国营林业局和国营、集体林场采伐作业的技术规程,采伐更新后的检查验收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还提出了优先发展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森林更新原则,以及更新质量必须达到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