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儿患有重度精神病,父亲能不能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在小时候,我和妹妹也会经常吵架,我们也会到处疯玩把自己身上弄得青一块紫一块,至于我们的学习成绩也是爸爸妈妈时常要操心的事情,他们会想要我们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是我们在年龄小时自然不会意识到这些有多么重要。但和一些家庭比起来我们还是非常幸福,有的家庭里面会有患有重度精神病的女儿和一个儿子,对于女儿他们必须要时刻关注才行,当女儿出嫁后她的父母肯定觉得放松了一口气,想着嫁出去就好了,父亲便想要把自己的遗嘱全部给儿子,这样是不可以的。

父亲不该这么做

针对上文这种情况我们国家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与之对应。我们国家的继承法明确提出遗嘱要给自己那些没有生活来源和缺乏独立能力的继承者来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父亲可能觉得女儿嫁了出去,而且也有重度精神病,之后的遗产怕是全属于女婿了,他要全部留给自己的儿子,这样做是不对的。

况且法律也规定了,如果遗嘱人没能给自己这类继承人保留遗产时的解决方法。这时遗产处理必须要为这类人群留下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部分才可以按照遗嘱来分配接受遗赠的权利是不能被任何人损害的,所以父亲不可以这么做,即使他这么做了法律也会给女儿保留相应的遗产份额。

关爱自己的孩子

本质上父母都是爱子女们的,可能有人要说上文的父亲重男轻女,因为我们在生活中很常见这种情况。姐姐们为了弟弟娶媳妇要支付自己的存款,“扶弟魔”等等。但是常见不意味这是正确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要自己争取自己的权益,要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