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的空印案,导致的死亡人数是多少?

空印案,明初四大案之一。所谓空印,就是在文书上预先盖上印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内容。就像现在的合同,先盖章,再填内容。

按明朝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户部与各布政司、府、县的数字须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结项。因为涉及的内容账目繁多复杂,难免有不一致的地方,如果有一项不符,整个账册便要被驳回,重新填报,重新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古代交通不便,往返路途遥远,一来一回几个月就过去了,为了方便行事,地方办事的官员,都会准备几张盖好了印的空白账册,用以备用。

这其实就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朱元璋知道后,勃然大怒。怒下面官员,不按规矩办事,没有把法规放在眼里,并且这样还会引起中央和地方官员一起贪污,这就是欺君罔上的重罪。

于是朱元璋为了整肃官员作风,令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从中央到地方,受到牵连的官员数不胜数,连名臣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都受“空印案”而死。

对于涉案被杀的人数,其实后人多有争议,有杀数万之说,有与郭桓案***计杀七、八万人之说。方孝孺《叶郑传》说空印案被杀人数不过数百,而吴晗《朱元璋传》:"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

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差别,是因为关于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历史上还有争论,有的说是洪武八年,有的说是洪武九年,还有说洪武十五年。之所以时间不一样,因为这个案件也不是独立发生的。如果是洪武十五年发生,两年后,又发生了与之相关的“郭恒案”,那么吴晗《朱元璋传》:"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达七、八万人。 "就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