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牌匾管理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1、商铺门头牌匾统一采取横式设置,实行一店一牌。2、门头牌匾应设置在门面上方至二楼窗户下沿为之。3、设置在同意建筑相邻门面的门头牌匾,底线必须整齐划一,高度和厚度必须统一,颜色、风格、字体尽量协调一致。4、市场各区域不得设置竖式、悬挂式门头牌匾或垂直于建筑的各类门头牌匾。5、门头设置不得影响正常艰巨,不得影响采光、通风、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
第三十二条 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三十三条 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四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