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是为完善和规范公司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计量、造价管理,协助业主控制投资成本,明确工程计量、造价审核工作流程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工程造价审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抢修、维修等监理的工程项目,在工程计量审核、造价审核工作过程中,应遵循本办法。
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工程项目,送审的工程变更预算、结算的工程计量,(除另有约定外)以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计算规则计量。
预算造价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1.各项目监理部全面负责协调、管理所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对工程预算造价书的工程量及清单中各清单条目的项目特征(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作内容为审核对象)进行审核,项目特征的描述应准确和全面、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并且是:结合了拟建工程项目的事实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的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2.项目特征描述应与预算造价关联互证、证明资料的内容的描述及客观事实一致。
3.项目监理部审定后如需公司审核的预算造价,详附预算造价关联互证、证明资料送公司监理部。各项目监理部必须对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招标文件的约定等等,审定后方可送审。
4.公司监理部对各项目监理部送审的预算造价、关联互证及证明的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审定后出预算造价审核单,并返还给对应的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要求及合同约定报送业主。
5.公司监理部在审查送审的预算造价文件时,若发现送审的预算造价文件存在工程量清单项目描述不清楚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不全面、失真;项目特征描述与预算造价关联互证、证明资料的内容描述不一致;工程量不准确、失真;预算造价关联互证、证明资料不齐全、不完整、描述不清楚、失真;违背施工合同或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等问题,公司监理部退回送审的预算造价文件,项目监理部应复核完善资料、重新审定后,方可送审。
6.必要的情况下,项目监理部应协助配合并参与公司监理部或审计部门对公司监理项目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预算造价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7.审核流程图解:
8.送审的预算造价关联互证、证明资料: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字迹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内容(如签证单内容栏描述的内容、联系单内容栏描述的内容等)不应有涂改(若需涂改,应在涂改处盖上相应的涂改单位的公章,先涂改后盖章),如有异议应在签署意见栏一一相应描述清楚。
9.变更关联互证、证明资料包括:
(1).事前(或事后)工程施工联系单、图纸会审记录、招标答疑文件、事前洽商记录、联测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指令、施工记录、工程量确认表、工程量计算书、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意见书等等;
(2).变更过程的影相证据资料(如拆除变更或隐蔽项目及隐蔽项目的变更等等);
(3).其他相关资料;
(4).如现场签证单互证、证明资料有:事前工程施工联系单、事前洽商记录、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过程的联测记录、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变更过程的影相证据资料等等;
(5).如设计变更通知单互证、证明资料有:事前(或事后)工程施工联系单、事前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施工过程的联测记录、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变更过程的影相证据资料等等;
(6) 工程变更互证、证明资料有:事前(或事后)工程施工联系单、事前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过程的联测记录、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变更过程的影相证据资料等等;
10.送审的变更预算造价文件除了变更关联互证、证明资料;施工单位报价书以外还应包括如下资料:
(1).必须提供相应的送审的预算造价的报价电子版(清华斯维尔电子版);
(2).必须提供相应的工程项目中标的商务标电子版(清华斯维尔电子版)及施工图(最好提供电子版)、标底电子版(清华斯维尔电子版)、施工合同复印件一本、招标文件(电子版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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