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问题严重的话,会吊销会计证,现在都是实名办税,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不能消除风险,只能采取措施将财务风险对危害降到最低。财务负责人的法律风险: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充分认识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是形成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影响,行业背景。

一、财务负责人自己能解除吗 1.财务负责人本人解除,可以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 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取消财务负责人的该注意哪些事项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提供身份证明。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3、提供任职文件。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 以上就是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无论是什么工作,都请规范操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如果被迫违法,务必保留有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