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收礼算不算受贿?该不该得到惩罚?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分情况而论,如果是私立学校不构成受贿罪,公办教师累计收受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受贿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教师不在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列,首先主体资格不具备。所以老师收礼一般是构成不了刑法上的受贿罪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一般会受到行政上的处分。
国家机关派往学校作为老师或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教师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犯就有犯受贿罪的可能构成。
扩展资料:
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的应用在一些问题上处理刑事案件的贿赂,于7月8日发行,2007年,分别表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财物从他/她的客户并及时返回或手不得收受贿赂。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因查处与收受贿赂有关的人、物而返还或者交付以掩盖犯罪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教师受贿案:莆田小学原校长受贿罪被判刑!
澄乡区下林街中心小学原校长陈炳煌被澄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城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炳皇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万元。
经调查,被告人陈炳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39.2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