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
家庭教育促进法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附则。
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的六大方面,包括“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
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九种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如“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内容。家庭教育促进法具有诸多亮点,如首次清晰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了作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职责。
以下内容为法律原文,供参考:百度百科(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