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的专业设置

学院下设哲学系、法律系、政治学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和思想政治教育系,有哲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5个本科专业;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计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有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课程与教学论(含中学政治理论教学论、法学学科教学论、社会工作学科教学论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 等***计3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人,硕士生(含教育硕士)309人,博士生44人,成人教育学生近1000人。有博士后研究人员10人。多年来,为国家特别是北京市培养了大量各级各类人才,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哲学研究”,有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校重点学科3个(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宗教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校重点建设学科1个(法学)。承担国家及部委级科研项目6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