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包括哪些内容

理论法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理论研究法

理论研究法是指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调查资料进一步进行有系统的思维加工的方法。它是多种思维方法的综合运用。理论研究法的直接目的在于从调查资料中引出理论、观点来,并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

它的方法体系的具体内容是:常用的具体方法,即理论研究的传统方法,主要有典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本质分析法,推理法,外推法。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信息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结构一功能方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法。

用理论研究法从事实材料中引出的研究结论是否符合调查对象的实际,是否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或预测了事物的某种发展趋势,还必须对研究结论进行检验,看调查研究结论与事实材料是否符合,符合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符合,则找出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并加以修正、补充。只有经过检验的结论才可作为根据加以运用。

法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法考)是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考试包括现行法律规定、法律职业道德等内容。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