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诗

关于法制的诗如下:

1.《寄卢仝》彼皆刺口论世事,有力未免遭驱使。先生事业不可量,惟用法律自绳己。

2.《石鼓》: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当年何人佐祖龙,上蔡公子牵黄狗。

3.《秋怀》:颔须白尽愈落寞,始读法律亲笞榜。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未嫌樵唱作野哭,最怕甜酒倾稀饧。平生养气颇自许,虽老尚可吞司并。何时拥马横戈去,聊为君王护北平。

4.《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胶西前辈郑康成,千载遗风及后生。旧学诗书儒术富,兼通法律吏能精。还家彩服频为寿,得邑河壖喜有兵。民事近来多迫促,弦歌聊试武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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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法制的专制性质,但资产阶级受阶级本性的局限,当有的法律规定不符合本阶级的利益时,就加以破坏。只有彻底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