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可以办理边防证吗?

暂时不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由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边境管理科(福州市仓山区)核发。一、四种不宜前往边境地区的公民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前往边境人员申请表》,送所在单位盖章,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四)暂住人口需提供暂住证及其复印件

三、经办流程

(一)办证警官受理年满16周岁以上当事人的办证申请

(二)前往边境管理区(不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

(三)申请人填写《前往边境人员申请表》

(四)申请人送所在单位盖章

(五)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同意(暂住人口为暂住地派出所审批同意)

(六)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边防大队、边防支队)或者指定的派出所窗口警官当场签发

(福州公安公众服务网:/pages/sceneNavi/detail.jsp?itemId=1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