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属于什么性质

刑法第198条第4款的规定的内容是: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犯论处。

该条款属于对一般***同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即它是在刑法已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适用错误的规定,而并没有改变相关规定的内容,只是对相关规定内容的重申或具体化。根据这一观点,该款适用时只有同时符合《刑法》第25条关于***同犯罪的规定,才能构成保险诈骗的***犯,即鉴定人等只有在与他人有诈骗保险金之***谋的前提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时,才构成保险诈骗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