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经济仲裁的含意和特点

含意: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争议各方自愿将争议提交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作出判断或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合法经济权益受到损害时,必定要寻求解决的办法。仲裁是解决纠纷、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仲裁的法律地位,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端已十分广泛。我国199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仲裁这一解决国际、国内民事经济纠纷的法律制度。

特点:l、协议仲裁。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选择仲裁形式解决争议,应在订立合同时写明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中要特别写清楚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仲裁条款的规范写法如下:“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同样,双方已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不受涉案标的、地域的限制,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办案,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程序有较大的透明度和自主性。如当事人可以依法选定仲裁员和申请仲裁员回避;可以约定仲裁程序:仲裁中可以和解和自愿调解等。

5、仲裁员从各行业中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中聘任。仲裁员是兼职的,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员之间没有固定的人事关系,较好地保证裁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6、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