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交易密码怎么设置
公积金交易密码设置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访问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的官方网站。
2、在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3、成功登录后,看到个人业务的选项。点击该选项,进入个人业务页面。
4、在个人业务页面,寻找并选择修改交易密码的选项。
5、在交易密码修改页面,输入新密码,确认新密码。
6、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或确认按钮,完成交易密码的设置。
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即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综上所述,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