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解释
继承编对身份行为效力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特别规定,其依据为分则规定优先于总则规定之原则。总则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通过赠与合同把财产无偿送给枯搜胎儿、订立遗嘱把遗产留给胎儿,在法律上统统予以保护。当然,悔败饥如果胎儿没能正常出生,那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这样的规定比继承编又进了一步。最高院民法典继承篇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对于继承权是在被继承者生理死亡或者是宣告死亡开始;在继承时一般有遗嘱的按继承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开始必须要确定被继承者已经死亡,一般从死亡时继承的效力就会开始。一般来说,被继承者生前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但继承遗产的人只能是拥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如果丧失了此权利,那么将不能得到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的含义:
对继承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担让则任主编,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人员***同编写,运用第一手资料,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准确、全面、深入解读,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的必备法律读本。
综上所述,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制度作出了基本规定。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担让则任主编,由参与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人员***同编写,运用第一手资料,逐条解释立法原意及立法背景,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作出准确、全面、深入解读,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民法典的必备法律读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