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车管所地址
宝山车管所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湄浦路331号。
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牌证管理岗职责如下: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