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可以做技术负责人吗?相关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项目技术人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的人员具备担任部分三级企业技术负责人资格。这个建造师可以理解为二级建造师。但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的三级总承包企业除外。

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一级资质标准: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二级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三级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本专业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除外;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总承包三级需要一级建造师)。

关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各地有区别:江苏省的要求是:

技术负责人由具备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工程合同价1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工程合同价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