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将自己管理的一个地区的某一区域的经营权承包给一个个人,这样合法吗?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不合法。经营权是相对于法人财产权而言,如果对外 的合同签订和公章等都是原建筑公司的,原公司仍应承担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筑法》第26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因此,个人是不可能取得资质的,所以如果一个人名义对外从事建筑业务,就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