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聊天记录给别人看是侵犯个人隐私吗

把聊天记录给别人看是侵犯个人隐私。

未经同意查看或展示他人手机聊天记录,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个人通讯自由和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侵犯他人的通讯自由和隐私权。未经允许获取他人聊天记录,并将其展示给第三方,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受害者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这种行为违反了社会道德规范,也可能触犯法律条文,导致法律后果。

聊天记录的法律规定:

1. 隐私权保护:根据法律规定,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 信息安全法律: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规定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3. 法律责任追究: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泄露聊天记录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4. 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5. 电子信息传播规定:相关法规对电子信息的传播行为设定了边界,禁止非法传播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未经同意查看或展示他人手机聊天记录不仅违反社会道德规范,而且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通讯自由和隐私权,受害者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此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