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预测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区别

主体不同,性质不同。

1、主体不同:法的预测功能针对的主体对象是人们自己,对每个人本人行为的指引;法的教育功能针对的主体对象是社会大众。

2、法的预测功能是指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功能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也就是执法活动、守法活动或者司法活动,使得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