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下来了工资卡会被执行吗

会的,但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那要看是诉讼保全过程中冻结的还是执行阶段冻结的:

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按照法律规定不超过一年,如果案子没有审结,对方还没有申请续行冻结,到期后自动解冻,如果审判之后判决生效,主动履行义务,案结事了,就可以让法院主动解冻。

如果没有履行义务,胜诉的一方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到了执行阶段还是冻结了银行卡,那就需要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不还清欠款,就不能解冻,如果卡里的钱能够支付债务。

不光是不是到期后继续冻结的问题了,很有可能被直接扣划到法院账户里,然后把执行款给申请人,也就是胜诉的原告。如果所有的债务都履行完毕了,法院会出执行裁定书,这样也就解除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