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石管理制度

废石场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章 目的

1.1 保障矿山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降低废石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废石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改进排土工艺,提高排土工作效率,尽可能地降低运输和排土成本。

第二章 适用范围

2.1 本措施适用于XXXXX公司1、2#废石场。

第三章 各相关部门职责

3.1 技术部

3.1.1 负责废石场参数的放线及验收,废石场参数的修改,废石场稳定性验算。

3.1.2 负责废石场现状图测绘、废石场容量的计算及对采剥车间的验收考核。

3.2 安环部

3.2.1 负责截洪沟、排水沟的开沟,预埋盲沟,废石场绿化植被恢复,安全标识牌的书写、竖立;

3.2.2 负责对采矿车间废石场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督、指导、考核。3.2.3 负责对废石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采剥车间对废石场软弱地基的处理,以及对采剥车间专职安巡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和考核。

3.3 生产部

3.3.1 负责对采剥车间下达排土任务,对废石场排放顺序、安全生产作业的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以及协调、考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4 采剥车间

3.4.1 负责废石场的安全排土作业及事故隐患处理。

3.4.2 负责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紧急避险车道及安全车挡的修筑。

3.4.3 按废石场参数及作业要求排弃岩土。

3.4.4 负责废石场的安全巡检及对专职安检员的监督、考核。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4.1 排土工艺

4.1.1 运输排土方法:采用汽车运输,推土机、前装机排土。

汽车——推土机前装机排土方式 适用于任何地形条件,可堆置单台阶和多台阶废石场,采用这种方式排土、推土机、前装机用于推排岩土,平整场地堆置安全车档,它的工作效率主要决定于平台上的残留岩土量,当汽车后轮距坡顶线1.5—2.0米在边坡翻卸时,80%以上的岩土借自重滑移到坡下,由推土机、前装机平场并将部分残留量堆成安全车档,当排弃的是松软岩土,台阶高度大,或因雨水影响,废石场变形严重,汽车卸载不安全时,可在距坡顶线5—7m处卸载,全部岩土由机械推排至坡下,但增加了机械的工作量及排土费用。

4.1.2 废石场堆置顺序:按水平分层由下往上,分台阶分层夯实堆置。

4.1.3 由下往上堆放的缺点:随着采场剥离台阶的下降,废石场的堆置标高逐渐上升,采场上部台阶的岩土运距较远,是重车下坡运输,而深部水平的岩土运出采场境界后往外是重车上坡运输到废石场,使得排土成本较高。

4.1.4 由下往上堆放的要求:废石场的台阶参数和基底承载能力都要通过分析计算进行设计基底岩土层的承载能力和第一台阶的稳定性,对于整个废石场的稳定和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第一台阶的高度不应大于15m,当基底为倾斜的砂质粘土时,由于第一台阶的变形破坏,可能性引起整个废石场的松动和破坏。第一台阶开始堆放时,必须清理干净摩擦角小的软弱砂质粘土,并堆置内摩擦角大的尘硬岩石,且台阶高度不超过20m。

4.1.5 废石场参数

4.1.5.1 废石场岩性:白云岩、灰岩、砂质粘土

4.1.5.2 基底坡度:5°—23°

4.1.5.3 台阶数:台阶数13

4.1.5.4 堆置高度:自1985水平堆至2180水平、堆高195m、台阶高度15m。

4.1.5.5 台阶最终边坡角:20—30°。

4.1.5.6 台阶坡面角:30°。

4.2 废石场滑坡

4.2.1 废石场内部的滑坡:排弃的是大块坚硬岩石,其压缩变形较小,废石场比较稳定。岩石破碎,较多的砂土,并且有一定湿度时,新堆置的废石场边坡角较陡(38°—42°),随着废石场高度增加,继续压实和沉降,废石场内部出现孔隙压力的为平稳衡和应力集中区,孔隙压力降低了潜在滑动面上的摩擦阻力,因而可能导致滑坡,在边坡下部的应力集中区产生位移变形或边坡鼓出,然后牵动上部边坡开裂和滑动,最后形成抛物形的边坡面,即上部陡、下部缓,以直线量度的边坡角通常为25°—32°。废石场内部的滑坡多数与物料的力学性质有关,如:含有较多的土壤或风化软弱岩石,废石场受大气降雨或地表水的浸润作用等,都将导致废石场的稳定状态迅速恶化。

4.2.2 沿基底接触面的滑坡:当山坡形废石场的基底倾角较陡,废石场与基底接触面之间的抗剪强度小于废石场的物料本身的抗剪强度时,便易产生沿基底接触面的滑坡,如基底上有一层腐植土或在矿山初期剥离排弃的表土和风化层,堆置在废石场的底部而形成了软弱夹层。若遇到雨水和地下水的浸润,便会促进滑坡的形成。

4.2.3 软弱基底鼓起引起的废石场滑坡:当废石场坐落在软弱基底上时,由于基底承载能力低而产生滑移,并牵动废石场的滑坡,这类滑坡是由基底软弱的淤泥沉积物或渗水表土饱和后在废石场压力下发生滑动,并在沟底翻出淤泥黑积物或渗水表土层。

4.2.4 废石场泥石流:泥石流是由山岩风化、滑坡、崩塌或人工堆积在山坡上的大量松散岩土物料充水饱和,形成一种溃决。形成泥石流的三个基本条件:第一、泥石流区会有丰富的松散岩土;第二、山坡地形陡峻和较大的沟订侧坡;第三、泥石流还有较大的汇水面积充足的水源;矿山泥石流多数据经滑坡和坡面冲刷的形成出现,即滑坡和泥石流相伴而生。

4.3 废石场的稳定性分析

4.3.1 废石场的沉降变形

4.3.1.1 新堆置废石场的变形主要是沉降压缩变形,散体物料在自重力和外载荷作用下逐渐压实和沉降,由原来的三元介质体(固体软粒、水、和空气),因空气被挤出、孔隙缩小或被充填而形成两元介质体(固体颗粒和水份)。这种变形随着时间和压力而变化,在废石场初期的沉降速度较大,随着时间的延续和排土地场的压实,其沉降速度逐渐缓慢下来。

4.3.1.2 散体物料的沉降和压缩随着压力增加而增加,但是由于废石场不同高度的岩石块度组成不同,细颗粒(包括土壤)的压缩率大,坚硬的大块岩石堆积体不易压实,所以废石场的压缩沾降率与废石场高度,外部载荷和岩石块度组成的关系呈抛物线型的相关曲线。

4.3.2 废石场基底承载能力及台阶极限高度

4.3.2.1 废石场稳定性首先要分析基底岩层构造,地形坡度及其承 载能力。当基底坡度较陡,接近或大于废石场物料的内摩擦角时,易产生沿基底接触面的滑坡。如果基底为软弱岩层而助学性质低于废石场物料的力学性质时,则软岩基底在废石场荷载作用下必然产生底鼓或滑动,然后导致废石场滑坡。

4.3.2.2 多台阶废石场的总高度须经过稳定性验算确定,在相邻各台阶之间需要留设安全平台,这样废石场总体边坡角小于其自然安息角,增加了废石场的稳定性。但是基底第一台阶的极限高度一般不能超过15--20m因为它是整个废石场的基础它的堆置速度和压力大小对于基底土层孔隙压力的消散和固结都密切相关,同时对上部各台阶的稳定性起重要作用。

4.3.3 废石场稳定性分析:废石场稳定性决定于下列因素:基底承载能力,岩石物理力学性质,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和排土工艺等。

4.3.4 废石场岩土力学性质

4.3.4.1 根据松散介质理论,当基底稳定时坚硬岩石的废石场高度,在其它坡角等于自然安息角条件下可以达到任意高度。然而往上由于废石场岩石构成的均匀性和外部载荷的影响,使得废石场高度受到限制。

4.3.4.2 废石场堆置体的力学属性受岩土性质,块度组成、容重、湿度及重直载荷等影响。废石场物料经过压实或胶结具有一定的粘结力,它主要决定于细颗粒(3mm以下)含量的大小,细颗粒岩土充填到岩块之间的孔隙中经过压实后改变了原来松散体的性质,由摩擦角与岩土性质及块度组成有关根据废石场岩石坡度分布规律,不同层位的块度组成不同,细颗粒多分布于上部和中部,粗颗粒分布于中、下部、粗颗粒含量高,组成骨架的刚性提高,颗粒同摩擦力占主导地位,内摩擦角增大;反之、细颗粒含量增大,内摩擦角减小,但粘结力增大。

4.3.4.3 在废石场下部堆集的大块岩石不含细颗粒和其它粘性材料,故粘结力较小但内摩擦角较大,接近或等于废石场的安息角。

4.3.4.4 废石场物料的力学性质与湿度和含水量有显著的关系,当物料的湿度较小时,随着湿度增加,粘结力和内摩擦角逐渐上升,湿度继续增加则力学参数将下降,直到饱和状态时,便对废石场有破坏性的影响。

4.4 废石场的技术监测:为了安全生产和研究废石场的沉降压缩变形过程,以便掌握废石场的稳定机理,并采用相应的维护及治理措施,需要进行长期细致的监测工作。

4.4.1 废石场技术监测内容:

4.4.1.1 监测废石场的沉降压缩变形以及它与时间的相关性;

4.4.1.2 监测废石场某点在三堆坐标上的变形与位移量,以及它的影响的因素;

4.4.1.3 研究废石场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的边界条件;并对废石场滑坡和泥石流进行预防;

4.4.1.4 对基底和废石场内部孔隙水压和降雨量,地表径流量等进行观测。

4.4.2 废石场技术监测方法:

4.4.2.1 应用几何测量方法进行废石场变形与位移观测;在废石场平台及边坡上埋设观测点,采用经伟仪和水准仪分别对观测点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进行定期观测。

4.4.2.2 应用红外线测距仪代替常规的量距和三角网测量,可以提高测量精度和工作效率;

4.4.2.3 安装水压计进行废石场及其基底孔隙水压的观测,可以预测基底承载能力和稳定状态。

4.4 废石场安全生产及治理措施

4.4.1 废石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4.1.1 在废石场排土平台边缘留设安全车挡以保护汽车卸载时的安全,车挡底宽1—1.5m,高为0.6—0.8m用推土机就地推置岩土而成。

4.4.1.2 在废石场下坡路段修筑路堤和紧急避险车道,路堤高1—1.5m宽3—5m,紧急避险车道宽5m、长10—20m坡度15°—25°。

4.4.1.3 在废石场排土平台留3%的高坡,并限制汽车车速小于5km/h。

4.4.1.4 安排专人平整运输道路及捡大块岩石安排轮式推土机对废石场运输路进行平整,并清除路面淤泥。

4.4.1.5 在弯急、坡陡、路窄、单行道上设置醒目的安示提示,保证运输车输的安全。

4.4.1.6 废石场,Ⅲ、Ⅳ级品堆放场设置专人管理指挥卸土。

4.4.1.7 设置专人对废石场进行安全巡查定期对废石场进行沉降位移监测。

4.4.1.8 坚持由下往上、水平分台阶堆放,并严格控制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及安全清扫平台宽度。

4.4.1.9 为了避免局部排土工作面推进太快,边坡失稳,在整个排土线注意分区间歇式排土以便让新排弃的岩土有充分的时间沉降和压实。

4.4.2 废石场治理技术措施:废石场变形破坏,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基底的软弱岩层,排弃物料中含入量表土和风化岩石,以及地表汇水和雨水的作用。

4.4.2.1 改进排土工艺。采用轻便高效的排土设备合理控制排土顺序,避免形成软弱夹层(即潜在滑动面)。同时将坚硬大块岩石堆置在底层以稳固基底,或大块岩石堆置在最低一个台阶及压坡脚,且第一层高度不宣过大,以有利于基底的压实和固结,也有助下上部后续台阶的稳定。

4.4.2.2 软弱基底的处理,软基底是较软弱岩土或腐植土,应在排土地之前开挖掉并用大块岩石和内摩擦角大的岩石形成第一台阶,并压实,逐渐分散基底的承载压力。基底含水将浸润废石场下部岩石而产生滑动。应在废石场周围开挖截洪沟,排水沟、以及在废石场平台上开挖排水沟沿着山体向外排放对于废石场有地表水的废石场浸出的应在废石场第一台阶修筑盲沟排水,排水沟内充填透水材料,且坡度不小于2%,将水疏排至低凹处。

4.4.2.3 疏干排水。地表水和雨水对于废石场滑坡和泥石流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工程措施进行水的治理和疏排工作,首先对废石场上方山坡汇水截流,将水疏排至外围的低洼处,其次是废石场平台本身的汇水不致浸蚀和冲刷边坡,而将平台修成3‰左右的反坡,使水流向坡跟处的排水沟而排出界外,然后在废石场下游沟口的收口部位修筑拦砂坝起到拦挡废石场泥石流、防止污染农田的作用。

4.4.2.4 为了稳固坡角,防止废石场滑坡,可采用不同形式的护坡挡墙,它们是坚硬的块石堆置成的块石重力坝,透水性好,施工简单,造价便宜、能阻挡泥沙和滑坡。

4.4.2.5 废石场植被。在已结束施工的废石场平台和斜坡上进行植被(种树和种草),可以起到固坡和防止雨水对废石场表面浸蚀和冲刷影响,尤其堆置的是表土和风化岩石时,这种植被的效果比较明显植被的根可以加固废石场表面的岩土,阻止雨水往内部渗透,植物本身也吸收大量的水分,增加台阶的稳定性。

第五章 管理程序

5.1 技术部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计算出年度需要排放的岩土量、废石场容量,计算时需充分考虑岩土的松散系数。根据废石场的技术参数,计算出所需排放的台阶数,并根据台阶参数,确定当年的岩土排放量后对废石场进行放线,指导、监督采剥车间进行安全有序的生产。

5.2 采剥车间根据技术部放出的线,按由下往上的分台阶堆放顺序,对排弃的岩土进行分台阶排弃、堆放、修整边坡、清理安全平台,然后由技术部进行验收是否达到台阶参数,并接受技术部的考核。

5.3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安环部对采剥车间的废石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考核。同时负责废石场安全环保治理措施的实施,对经技术部验收合格后的台阶坡面、安全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开挖排水沟然后由生产部组织验收,并接受生产部门的考核。

第六章 检查考核

6.1 本方案由技术部和安环部负责技术指导,并对采剥车间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采剥车间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工作;生产部负责安排调动,并对技术部和安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6.2 检查考核周期

6.2.1 技术部对采剥车间的考核周期,为每一平台形成后。

6.2.2 安环部、生产部对采剥车间的考核则每月进行一次。

6.3 考核办法

6.3.1技术部对台阶平台高度(允许误差值为±50cm)、台阶坡面角(误差值为±2°)进行技术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按《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采剥车间进行考核。

6.3.2 安环部负责对采剥车间执行《废石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如检查过程中发现采剥车间未对废石场按规定作安全巡查,则按《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采剥车间进行考核

6.3.3 生产部负责对技术部和安环部的检查、监督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技术部未按时对采剥车间进行及时验收;安环部未按时对采剥车间进行检查;未按时、按质、按量进行植被恢复、绿化、开挖排水沟等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则按《生产管理考核办法》对技术部、安环部进行考核。

第七章 记录存档

7.1 技术部检查、考核由部门负责记录,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生产部和反馈到考核车间。

7.2 安环部检查、考核由部门负责记录,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生产部和反馈到考核车间。

7.3 生产部检查、考核由部门负责记录和存档,并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和反馈到被考核部门。

第八章 附则

8.1本措施如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按法律、法规执行。

8.2 本措施由技术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8.3 本措施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8.4 本措施自签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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