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入口劝返规定
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此外,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须有三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坐在副驾驶指导驾驶。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对疫情防控期间公安工作提出要求:
1、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要履行审批手续并安排专人值守。
2、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的车辆,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现有规定妥善处置;对来自其他省份、或者车籍地为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但长期异地行驶,未途经疫情重点区域的车辆,除对车上人员进行防疫测温等必要查验外,不得擅自设限、劝返。
3、对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4、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居家防疫、停车需求上升等实际,积极提请政府采取免费开放公***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