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有哪几个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构成: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作为部门法的宪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它划分了国家的权力、义务与公民的权利、义务之间的界限。

(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公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宪法的实施,是宪法的动态部分。

(3)民商法。民商法部门由民法和商法两部分构成。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4)经济法。

(5)社会法。社会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劳动法。它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即劳资关系,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因此具有私法性质。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