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判了?
是的。当人脸识别在单位和小区门禁中泛滥使用的境况下,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因不满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用人脸识别方式入园,而以侵犯隐私权和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
20日下午,杭州富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扩展资料
事发经过
2019年4月,郭兵支付1360元购买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双人年卡,确定指纹识别入园方式。郭兵与其妻子留存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并录入指纹、拍照。
去年7月、10月,野生动物世界两次向郭兵发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野生动物园将年卡用户的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再度升级为人脸识别。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隐私,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
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