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处理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将处罚金200到2000,免于15日拘留,交通管理部门会要求其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如果未成年人是拿了别人的驾驶证驾驶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被罚款200到2000,如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初次违反的将免于被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3、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是初次违反的,将处罚金200到2000,再接受15日以下的拘留,另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