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古代传统法律中的成文法都是以民事为主的法律条文。

法律主观

中国古代传统法律中的成文法都是以刑事为主的法律。中国古代成文法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律为主干,以令、格、式、例等法律形式为辅助的成文法体系。律是具有稳定性、概括性和普遍性的成文法,一般是以法典的形式存在的。律一旦颁行后,不能随意更改。而其它成文法形式则可以随时增、删、改、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