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实用未验先投吗

“未验先投”与“未批先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参照的文件和进行的处罚也是不同的。“未批先建”主要指的是违反环保法的规定,而“未验先投”指的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该款规定了对“未评先建”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即,适用该条的前提是:建设单位未报批环评,或虽然报批但未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