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出庭为什么都要穿防护服
法律分析:为解决疫情期间“提押难、出庭难”的问题,避免人员聚集产生感染风险,同时保证案件审理有序进行,临洮法院干警放弃周末,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协调,强化防控措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与周密的安全保障预案,并对审判庭、提押用车等相关场所和设备进行全面消毒,确保防护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