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法律适用顺序
法律主观:
判决书不是由法官决定的,法官也只是审理过程中的起着关键作用而已。 除了简单的案件或者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外,一般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都是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最后合议庭讨论达成一致审判意见,再由主审法官书写判决书。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