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噪音扰民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可见,该条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包括两个必备要件,一是必须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唤声排放标准,若没有超过该标准则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公民权利即使受到这样的环境噪声侵害也不受该法保障;是对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若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也不属于“环境噪声污染”。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衍生问题:

长期噪音扰民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自己的小区有噪音的,是侵害了自己的休息权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