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符合哪些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即会计电算化,对会计资料的生成方式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都带来了相应的变化,要求法律上必须对会计电算化进行规范,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
《会计法》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主要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
扩展阅读:会计核算的内容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等。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
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单位的资产.也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