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主观属性以及客观属性是什么
主观——客观
这是最为直观和最为表面的区别,主观与客观的区别在于是否赋予个人以请求权。主观属性赋予个人以请求权,国家必须依据个人请求作为或者不作为。而基本权利作为客观价值秩序则一般不赋予个人以主观请求权,而仅仅科以国家单纯的保护义务。“这种义务是一种‘客观法上的义务’。易言之,由这个义务所衍生出的行为要求及命令,却并不能赋予人民可以直接要求立法者应该有所作为之请求权。”主观属性是建立一种“国家——个人”的法律关系模式,国家为特定行为的义务总是与个人的权利相对应的。而客观属性只是单纯地科以国家以义务,并不存在相对应的权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