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司法局的机构设置
司法局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信息;负责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机关和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机关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司法局法制宣传科职责:
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检查、落实;指导全市对外法制宣传和各县(市、区)、各行业依法治理;承担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职责:
组织制定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律师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全市律师、律师机构、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和在我市设立的外地律师机构;管理和指导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辩护工作;负责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职责:
制定全市公证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监督检查公证业务质量;审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负责公证员协会日常工作。
司法局法规科职责:
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指导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拟定全市法学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职责:
组织制定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体规划,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承担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和指导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工作。
司法局政治处职责: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考试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衔评定申报;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公证员、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司法局法律援助、148中心职责:
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2、刑事辩护和刑事诉讼代理;3、民事诉讼代理;4、行政诉讼代理;5、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6、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