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处理流浪猫狗

法律分析:我国没有关于流浪宠物的专门法律规定,相关规定散见于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动物传染疾病或致人损害。例如动物防疫法规定,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本法所称的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根据该法规定,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这里所指的动物当然包括流浪宠物。对于流浪宠物伤人的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