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法官担任条件需要中国国籍?

回答如下:

根据我们国家《法官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

(一)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三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五)身体健康。这是指在被提名或者任命担任法官时,该人应当身体健康。(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澳门因为是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大陆法律制度约束,因此不受此规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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