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和处罚的区别在于什么?

一、处分和处罚的区别在于什么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仲裁和诉讼两者的区别在于

1、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诉讼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享有上诉权,二审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具有终局效力。

3、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人身权益的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得申请仲裁,而诉讼的适用范围则更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