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场人士如何应对性骚扰?

性骚扰的定义:

性骚扰(英语: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导视:

在美国公司工作,都要接受一系列的培训,其中员工守则是必不可少的一章。美国公司职场有几大雷区,是公司和公司员工要特别小心不能逾越的,一是歧视,二是性骚扰。

?在国内公司的招聘广告里,经常可以见到诸如“三十五岁以下”、“男性”、“相貌端正”、“只招本地户口”等等要求,这些在美国公司的职场招聘广告里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年龄歧视、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地域歧视等一旦被坐实,足以让任何一个美国公司万劫不复,甭管你这个公司有多大,实力有多强。

除了歧视,美国公司职场行为规则的另一个雷区就是性骚扰。在国内公司,性骚扰还是想当普遍的,大多体现在故意当着异性的面讲黄段子或用手机给异性发带有性暗示的短信和黄色笑话,还有一种不太明显的性骚扰就是要求长相出众的女性员工赔客户吃饭、陪客户跳舞等。记得中央电视台做过一次调查,当问到“你有没有遭遇或者在自己单位看到过办公室性骚扰?”时,回答“有”的竟占31%。国内至今还没有严格的法律制度来约束、惩戒职场性骚扰行为,不但性骚扰往往因缺乏证据难以指控,而且即便性骚扰指控成立,所在单位也不负连带责任,这让国内许多公司在处理性骚扰投诉上缺乏动力,职场猥琐男们得以肆无忌惮,女性员工深受烦扰,苦不堪言。

?在这一点上美国社会和公司的做法很值得国内借鉴。美国公司职场性骚扰也常有发生,不过没有那么普遍,主要原因是美国公司对职场性骚扰行为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处理也极为严厉。一旦有员工遭遇性骚扰的举报,公司会立刻启动调查程序,一旦骚扰行为被坐实,公司会采取果断行动,一般都是立刻解雇、开除骚扰者来终止骚扰行为,任何一名员工如果因为性骚扰他人被公司开除,这一般意味着其职业生涯的终结,在美国很少有公司会雇佣一名有性骚扰前科的员工的。美国公司如果明知性骚扰行为发生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被骚扰者可以将公司告上法庭,那公司的麻烦就大了。

实例:

美国知名大公司清洁用品制造商Dial就被公司女员工告上法庭,控诉公司没有对普遍存在的性骚扰行为采取有效行动,尽管公司辩解说也解雇了一些有这种行为的员工,最后Dial公司还是被法庭宣判1000万美元的赔偿。美国历史上赔偿数额最大的性骚扰案是98年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制造工厂,因性骚扰问题被公司女员工告上法庭,最终三菱汽车公司赔偿了3400万美元。

可以看出,美国公司的性骚扰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对于性骚扰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

很多时候,有些女性员工明明被骚扰了,却碍于面子,或者害怕被报复丢掉工作,不愿或不敢明确表达自己的不满,其实这么做反而会被骚扰者视为软弱可欺,让骚扰者更加肆无忌惮。有个女孩好不容易得到一个职位,非常珍惜。让她不安的是公司里的一个白人中年男性员工,看上去对人很热情,她第一天上班那个白人员工就上前拥抱了她。她当时就有点尴尬,觉得有点过份了,不过第一次见面,又想没准这是西方人的礼节,也就没发作。哪知道这个白人员工以后每天上班都要来她的办公间给她一个拥抱。这个姐妹内心很愤怒,很想阻止那个白人的行为,可又怕得罪人,尤其刚得到这份工作不容易,这个姐妹没有勇气大声喊出来,心里那个纠结啊。有一次在一起聚会就和嘟妈等姐妹抱怨,说现在都神经质了,每次远远看到那个白人她转身就逃。大家七嘴八舌建议她还是要勇敢的说出“No”来。后来终于有一次,她在那个白人员工又要来给她拥抱的时候明确告诉那位同事她不喜欢他这么做,那名白人员工悻悻而退,打那以后再也没敢来骚扰她。

所以面对性骚扰,我们要摆明自己的态度,勇敢地向性骚扰大声说“不”。

职场性骚扰的一个明确定义就是违背他人的意愿。可有些时候个别女员工为了自己在职务提升、工资薪酬等方面得到好处而会在被上司老板骚扰时采取默认甚至配合的态度,这种你情我愿的事情严格说来本不是职场性骚扰的范围,不过由于这多数发生在上司和下级女员工之间,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会影响公司的工作环境,很多美国公司也按性骚扰条理处理,上面提到的惠普公司解聘CEO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拒绝性骚扰,亮明你的态度:

表明拒绝态度 :

从一开始便要表明拒绝态度,隐瞒或不示意会让对方以为你是接受的。要知道它何时发生,肯定自己是否受到性骚扰,并保持冷静,不要抱着轻视或置之不理的态度;

沟通和使用身体上的防卫技巧 :

性骚扰是超越了可以接受的亲密界线。因此无论男性或女性,遇到性骚扰时必须慎重地表明你的立场及可以接受的界线;

寻求帮助或者投诉:

倾诉的对象可以是父母、值得信任的同辈、相关领导,并将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记录下来,以便作为日后投诉的证据。

参考自新浪上海和百度知道,资料地址:/citylink/ed/l/2012-01-21/111814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