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和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认证也叫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

1.定义不同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比较常见的有亲属关系公证、无犯罪公证、驾照公证、单方父母带子女出国的委托书公证、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等等。

认证通常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单认证,是对送往国外使用的文书,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该机构即可接受。双认证,是我国涉外公证书与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既需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认证,又需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办理机构不同

公证是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而认证则是由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如果是双认证,则还有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

3.办理顺序不同

如果一份文件,既需要公证又需要认证,那么通常都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领取公证书,将公证书送到领事部门办理认证。如果是双认证,还需要将公证书送到使用国驻中国的使馆办理。

公证在前,认证在后,这个顺序是不能变的。

4.证明对象不同

公证的证明对象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认证的证明对象是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简单来说,就是由公证机构证明当事人提交的文件或者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由领事认证部门证明公证机构的印鉴和公证员的签名章的真实性。

1、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

2、认证也叫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领事认证通常只确认公证员、公证机关、负责认证官员及机关的签字和盖章属实,不涉及公证内容本身。

公证是认证的前提,只有首先办理了公证手续,才可以办理后续的认证,认证是相对于公证而言。这里所说的认证专指领事认证使馆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