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繁体字

“法”的繁体字为“灋”

法(拼音:fǎ)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法古字写作“灋”,最早见于西周金文。“法”本义是法律、法令。它的含义古今变化不大,在古代有时特指刑法,后来由“法律”义引申出“标准”“方法”等义。现代汉语的“法”多指由统治者(统治集团,也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一切规范的总称。

法是古入声字。1923年出版的《国音常用字汇》(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编)规定:没法的法读fā,法子的法读fá,法国的法读fà。其中的fā和fá是北京土音。现代普通话统读fǎ。

异体“灋”“?”不用于义项“法国”“姓氏”“电容单位”。

法古字写作“灋”,最早见于西周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组成,“水”代表执法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要像水面一样平;“廌”就是獬豸,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这种神兽外形可能长得像鹿,只有一只角,因此,这个字的字形跟“鹿”有部分相同之处。但从流传下来的獬豸的图像来看,样子又有些像麒麟,有些像牛,还有些像神羊。这种兽刚正不阿,双目炯炯有神,遇到人与人相互之间发生矛盾,对于其中无理的那一方,它会用那只角去顶触有错的一方,因此,在民间被传为代表公正无私的神兽。“去”在此的寓意说法不一。许慎《说文解字》认为是去除坏人的意思。有些资料认为是由一个人和盛水的器皿组成,是强调执法平之如水的。也有人认为是个声旁的。

在字形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一脉相承维持初文结构基本不变的字形外,该字形体上的演变也有简化和繁化、讹混三种情况。简化的情况又分两种:一是部件基本具备,而写法渐趋草率。其中图3的写法特殊,实际上是“去”下部的口形与形旁水的上部***用部件凵(口的变形),是古文字发展过程中常见的借笔现象。二是省去构件,省去了意符廌。繁化的情况是增加一个部件“户”。。汉代隶书字形中廌或写作“鹿”。《说文》古文为“佱”,学者多以为是另外一个字,因音同或音近而借用为“法”。《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规定“法”为正体,“灋”字被作为异体。

很显然,以“水”“廌”“去”会意的“法”字,原本是表示“法律”的。由于“法律”是最基本的行为标准,所以“法”字又引申出“标准”“方法”“法则”“法术”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