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国家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
最近,德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成为欧洲第14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让我们细数一下还有哪些国家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
1、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
2、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8月1日实施。
3、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4、冰岛: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5、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
6、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
7、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
8、加拿大是继西班牙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南非也于06年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9、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gesetzzureingetragenenlebenspartnerschaft),社会上简称为“同性婚姻法”。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生活伴侣”的社会与法律地位与传统异性婚姻类似。这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10、法国: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11、芬兰: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冰岛、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等国也不同程度地保护同性伴侣的法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