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138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陈敏尔

2013年1月30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全省改革开放大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党办发〔2012〕19号)的有关要求,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52项,其中: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6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2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合并65项行政许可项目为20项,省直机关初审后上报国家部委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49项。

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机关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监管上来,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原实施机关要加强对新实施机关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新实施机关要主动衔接,完善制度,搞好服务,抓好落实。对于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依法办事,周到服务。

附件:1.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项)

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1项)

3.省人民政府决定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项)

4.省人民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65项)

5.省直机关初审后上报国家部委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49项)

附件1

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6项)

序号项目名称取消依据原实施机关备注1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教育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等活动的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2011年省政府已决定委托下放至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4外国人进入环保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2011年省政府已决定委托下放至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5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部门 6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7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2011年省政府已决定委托下放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实施8电焊条生产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9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10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 12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级人民政府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