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价与合同价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不要由字面上片面地理解“固定总价”合同的含义。应该这样来理解:“固定总价”合同相对合同订立时的条款来讲,其实总价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固定总价合同有工程施工范围,一般也必须有“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内容如何计价的约定。
2、结算时:固定总价合同除施工过程中另有约定,是不可以调整投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和综合单价(除合同约定有甲控材时,结算材料价才可调整)。
3、通常:固定总价合同结算价中标价变更签证价(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材料价格调整(如果有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政策性调整(合同中有约定时用,如人工费调整等)
4、综上,中标价是有意义。
5、投标书上的数值,一般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但也仅仅是“数值上”的精确,与工程最实际的成本造价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6、结算和决算的区别可以这样理解:结算: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之间;决算:建设单位内部成本核算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所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